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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2010-12-10 文章: 523 來自: 江蘇淮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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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2012年2月20日 03:13 pm 文章主題: 《洗冤集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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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乡民,令外甥并邻人子,将锄头同开山种粟,经再宿不归。及往观焉,乃二人俱死在山,遂闻官。随身衣服并在。牒官验尸,验官到地头,见一尸在小茅舍外,后项骨断,头、面各有刃伤痕;一尸在茅舍内,左项下、右脑后各有刃伤痕。在外者,众曰:“先被伤而死。”在内者,众曰:“后自刃而死。”官司但以各有伤,别无财物,定两相并杀。一验官独曰:“不然!若以情度情,作两相并杀而死可矣。其舍内者,右脑后刃痕可疑,岂有自用刃于脑后者?手不便也。”不数日间,乃缉得一人,挟仇并杀两人。县案明,遂闻州,正极典。不然,二冤永无归矣。大凡相并杀,余痕无疑,即可为检验,贵在精专,不可失误。
有检验被杀尸在路傍,始疑盗者杀之。及点检,沿身衣物俱在,遍身镰刀斫伤十余处。检官曰:“盗只欲人死取财,今物在伤多,非冤仇而何?”遂屏左右,呼其妻问曰:“汝夫自来与甚人有冤仇最深?”应曰:“夫自来与人无冤仇,只近日有某甲来做债不得,曾有克期之言,然非冤仇深者。”检官默识其居,遂多差人分头告示侧近居民:“各家所有镰刀尽底将来,只今呈验,如有隐藏,必是杀人贼,当行根勘!”俄而,居民赍到镰刀七八十张,令布列地上。时方盛暑,内镰刀一张,蝇子飞集。检官指此镰刀问为谁者?忽有一人承当,乃是做债克期之人。就擒讯问,犹不伏。检官指刀令自看:“众人镰刀无蝇子,今汝杀人血腥气犹在,蝇子集聚,岂可隐耶?”左右环视者失声叹服,而杀人者叩首服罪。
(这则故事TVB古装剧多有引用)
昔有深池中溺死人,经久,事属大家因仇事发。体究官见皮肉尽无,惟髑髅骨尚在。累委官不肯验。上司督责至数人,独一官员承当。即行就地检骨。先点检,见得其他并无痕迹,乃取髑髅净洗,将净热汤瓶细细斟汤灌,从脑门穴入,看有无细泥沙屑自鼻孔窍中出,以此定是与不是生前溺水身死。盖生前落水,则因鼻息取气,吸入沙土;死后则无。
广右有凶徒,谋死小童行而夺其所赍。发觉,距行凶日已远。囚已招伏:“打夺就,推入水中。”尉司打捞,已得尸于下流,肉已溃尽,仅留骸骨,不可辨验,终未免疑其假合,未敢处断。后因阅案卷,见初焉体究官缴到血属所供,称其弟元是龟胸而矮小。遂差官复验,其胸果然,方敢定刑。
南方之民,每有小小争竞,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。先以榉树皮罨成痕损,死后如他物所伤。何以验之?但看其痕,里面须深黑色,四边青赤,散成一痕而无虚肿者,即是生前以榉树皮罨成也。盖人生即血脉流行,与榉相扶而成痕。若以手按着痕损处,虚肿,即非榉皮所罨也。若死后以榉皮罨者,即苦无散远青赤色,只微有黑色。而按之不紧硬者,其痕乃死后罨之也。盖人死后血脉不行,致榉不能施其效。更在审详元情,尸首痕损,那边长短能合他物大小,临时裁之,必无疏误。
昔有二人斗殴,俄顷,一人仆地气绝,见证分明。及验出,尸乃无痕损,检官甚挠。时方寒,忽思得计,遂令掘一坑,深二尺余,依尸长短,以柴烧热得所,置尸坑内,以衣物覆之。良久,觉尸温,出尸,以酒、醋泼纸贴,则致命痕伤遂出。
妇人
凡验妇人,不可羞避。
若是处女,劄四至讫,劄出光明平稳处,先令坐婆剪去中指甲,用绵札。先勒死人母亲及血属并邻妇二三人同看,验是与不是处女。令坐婆以所剪甲指头入阴门内,有黯血出,是;无即非。
若妇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,勒坐婆验腹内委实有无胎孕。如有孕,心下至肚脐以手拍之,坚如铁石;无即软。
若无身孕,又无痕损,勒坐婆定验产门内,恐有他物。
有孕妇人被杀。或因产子不下身死,尸经埋地窖,至检时却有死孩儿。推详其故,盖尸埋顿地窖,因地水、火风吹,死人尸首胀满,骨节缝开,故逐出腹内胎孕孩子。亦有脐带之类,皆在尸脚下,产门有血水、恶物流出。
若富人家女使,先量死处四至了,便扛出大路上,检验有无痕损,令众人见,以避嫌疑。
附小儿尸并胞胎
有因争斗因而杀子谋人者,将子手足捉定,用脚跟于喉下踏死。只令仵作行人,以手按其喉必塌,可验真伪。
凡定当小儿骸骨,即云:“十二三岁小儿”。若驳问:“如何不定是男是女?”即解云:“某当初只指定十二三岁小儿,即不曾说是男是女。盖律称‘儿’,不定作‘儿’是男女也。”
堕胎者准律:“未成形像,杖一百;堕胎者,徒三年。”律云“堕”,谓打而落,谓胎子落者。按《五藏神论》:“怀胎一月如白露,二月如桃花,三月男女分,四月形像具,五月筋骨成,六月毛发生,七月动右手,是男于母左;八月动左手,是女于母右,九月三转身,十月满足。”
若验得未成形像,只验所堕胎作血肉一片或一块。若经日坏烂,多化为水。若所堕胎已成形像者,谓头脑、口、眼、耳、鼻、手、脚、指甲等全者,亦有脐带之类,令收生婆定验月数,定成人形或未成形,责状在案。
堕胎儿在母腹内被惊后死胎下者,衣胞紫黑色,血荫软弱,生下腹外死者,其尸淡红赤,无紫黑色及胞衣白。
验坏烂尸
若避臭秽不亲临,往往误事。
尸首变动,臭不可近,当烧苍术、皂角辟之,用麻油涂鼻,或作纸摅子揾油塞两鼻孔,仍以生姜小块置口内。遇检,切用猛闭口,恐秽气冲入。○量扎四至讫,用水冲去蛆虫秽污,皮肉干净方可验。未须用糟、醋。频令新汲水浇尸首四面。
尸首坏烂,被打或刃伤处痕损皮肉作赤色,深重作青黑色,贴骨不坏,虫不能食。
验骨
人有三百六十五节,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。
男子骨白,妇人骨黑。妇人生,骨出血如河水,故骨黑。如服毒药,骨黑。须子细详定。
髑髅骨,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八片,蔡州人有九片。脑后横一缝。当正直下至发际,别有一直缝。妇人只六片,脑后横一缝。当正直下无缝。
牙有二十四,或二十八,或三十二,或三十六。
胸前骨三条。
心骨一片,嫩如钱大。
项与脊骨,各十二节。
自项至腰共二十四 骨,上有一大 骨。
肩井及左右饭匙骨各一片。
左右肋骨,男子各十二条,八条长,四条短。
妇人各十四条。
男女腰间各有一骨大如手掌,有八孔,作四行。样:
手脚骨各二段。男子左右手腕及左右臁肕骨边皆有捭骨,妇人无。两脚膝头各有 骨隐在其间,如大指大。手掌、脚板各五缝,手脚大拇指并脚第五指各二节,余十四指并三节。
尾蛆骨若猪腰子,仰在骨节下。
男子者,其缀脊处凹,两边皆有尖瓣,如棱角,周布九窍。
妇人者,其缀脊处平直,周布六窍。
大小便处,各一窍。
骸骨各用麻、草小索或细篾串讫,各以纸签标号某骨,检验时不至差误。
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
夫人两手指甲相连者小节,小节之后中节,中节之后者本节,本节之后肢骨之前生掌骨,掌骨上生掌肉。掌肉后可屈曲者腕,腕左起高骨者手外踝,右起高骨者右手踝,二踝相连生者臂骨,辅臂骨者髀骨,三骨相继者肘骨,前可屈曲者曲肘,曲肘上生者臑骨,臑骨上生者肩髃,肩髃之前者横髃骨,横髃骨之前者髀骨,髀骨之中陷者缺盆。缺盆之上者颈,颈之前者颡喉,颡喉之上者结喉,结喉之上者胲,胲两傍者曲颔,曲颔两傍者颐。颐两傍者颊车,颊车上者耳,耳上者曲鬓,曲鬓上行者顶,顶前者囟门,囟门之下者发际,发际正下者额,额下者眉,眉际之末者太阳穴,太阳穴前者目,目两傍者两小眥,两小眥上者上脸,下者下脸,正位能瞻视者目瞳子,瞳近鼻者两大訾,近两大眥者鼻山根,鼻山根上印堂,印堂上者脑角,脑角下者承枕骨。脊骨下横生者髋骨,髋骨两傍者 骨, 下中者腰门骨, 骨上连生者腿骨,腿骨下可屈曲者曲 ,曲 上生者膝盖骨,膝盖骨下生者胫骨,胫骨傍生者 骨, 骨下左起高大者两足外踝,右起高大者两足右踝,胫骨前垂者两足跂骨,跂骨前者足本节,本节前者小节,小节相连者足指甲,指甲后生者足前趺,跌后凹陷者足心,下生者足掌骨。掌骨后生者踵肉。踵肉后者脚跟也。
检滴骨亲法,谓如某甲是父或母,有骸骨在,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,何以验之?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,是的生亲则血沁入骨内,否则不入。俗云“滴骨亲”盖谓此也。
病死
凡因病死者,形体羸瘦,肉色痿黄,口、眼多合,腹肚低陷,两眼通黄,两拳微握,发髻解脱,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,余无他故,即是因病死。
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,形体瘦劣,肉色痿黄,口、眼合,两手微握,口齿焦黄,唇不着齿。
邪魔中风卒死,尸多肥,肉色微黄,口、眼合,头髻紧,口内有涎沫,遍身无他故。
卒死,肌肉不陷,口、鼻内有涎沫,面色紫赤。盖其人未死时涎壅于上,气不宣通,故面色及口、鼻如此。
卒中死,眼开、睛白,口齿开,牙关紧,间有口眼涡斜并口两角、鼻内涎沫流出,手脚拳曲。
中暗风,尸必肥,肉色滉白色,口、眼皆闭,涎唾流溢;卒死于邪崇,其尸不在于肥瘦,两手皆握,手、足爪甲多青;或暗风如发惊搐死者,口、眼多?斜,手、足必拳缩,臂、腿、手、足细小,涎沫亦流。已上三项大略相似,更须检时子细分别。
伤寒死,遍身紫赤色,口、眼开,有紫汗流,唇亦微绽,手不握拳。
时气死者,眼开、口开,遍身黄色,量有薄皮起,手、足俱伸。
中暑死,多在五六七月,眼合,舌与粪门俱不出,面黄白色。
冻死者,面色痿黄,口内有涎沫,牙齿硬,身直,两手紧抱胸前,兼衣□服单薄。检时用酒、醋洗,得少热气则两腮红,面如芙蓉色,口有涎沫出,其涎不粘,此则冻死证。
饥饿死者,浑身黑瘦硬直,眼闭、口开,牙关紧禁,手、脚俱伸。
或疾病死,值春夏秋初,申得迟,经隔两三日,肚上,脐下,两胁肋、骨缝有微青色,此是病人死后经日变动,腹内秽污发作攻注皮肤,致有此色。不是生前有他故,切宜子细。
凡验病死之人,才至检所,先问元申人:其身死人来自何处?几时到来?几时得病?曾与不曾申官取责口词?有无人识认?如收得口词,即须问元患是何疾病?年多少?病得几日方申官取问口词?既得口词之后几日身死?如无口词,则问如何取口词不得?若是奴婢,则须先讨契书看,问有无亲戚?患是何病?曾请是何医人?吃甚药?曾与不曾申官取口词?如无,则问不责口词因依?然后对众证定。如别无它故,只取众定验状,称说遍身黄色,骨瘦,委是生前因患是何疾致死,仍取医人定验疾色状一纸。如委的众证因病身死分明,元初虽不曾取责口词,但不是非理致死,不须牒请复验。
针灸死
须勾医人,验针灸处是与不是穴道。虽无意致杀,亦须说显是针灸杀,亦可科医“不应为”罪。
一云:虎咬人月初咬头项,月中咬腹背,月尽咬两脚。猫儿咬鼠亦然。
男子作过死
凡男子作过太多,精气耗尽、脱死于妇人身上者,真伪不可不察。真则阳不衰,伪者则痿。
辟秽方
【三神汤】能辟死气
苍术二两。米泔浸两宿,焙干白术半两甘草半两。炙右为细末,每服二钱,入盐少许,点服。
【辟秽丹】能辟秽气
麝香少许细辛半两甘松一两川芎二两
右为细末,蜜圆如弹子大,久窨为妙,每用一圆烧之。
【苏合香圆】每一圆含化,尤能辟恶。
救死方
若缢,从早至夜虽冷亦可救;从夜至早稍难。若心下温,一日以上犹可救,不得截绳,但款款抱解放卧,令一人踏其两肩,以手拔其发常令紧;一人微微捻整喉咙,依先以手擦胸上散动之;一人磨搦臂、足屈伸之,若已僵,但渐渐强屈之;又按其腹。如此一饭久即气从口出,复呼吸、眼开。勿苦劳动。又以少官桂汤及粥饮与之,令润咽喉。更令二人以笔管吹其耳内。若依此救,无有不活者。
又法:紧用手罨其口,勿令通气,两时许气急即活。
又用皂角、细辛等分为末,如大豆许吹两鼻孔。
水溺一宿者尚可救,捣皂角以棉裹纳下部内,须臾出水即活。
又屈死人两足着人肩上,以死人背贴生人背担走,吐出水即活。
又先打壁泥一堵置地上,却以死者仰卧其上,更以壁土覆之,止露口、眼,自然水气翕入泥间,其人遂苏。洪丞相在番阳,有溺水者身僵气绝,用此法救即苏。
又炒热沙覆死人面,上下着沙,只留出口、耳、鼻,沙冷湿又换,数易即苏。又醋半盏灌鼻中,
又绵裹石灰纳下部中,水出即活。又倒悬,以好酒灌鼻中及下部。又倒悬,解去衣,去脐中垢,令两人以笔管吹其耳。
又急解死人衣服,于脐上灸百壮。
暍死于行路上,旋以刀器掘开一穴,入水捣之,却取烂浆以灌死者即活。中暍不省人事者,与冷水吃即死,但且急取灶间微热灰壅之,复以以稍热汤蘸手巾熨腹胁间,良久苏醒,不宜便与冷物吃。
冻死,四肢直、口噤、有微气者,用大锅炒灰,令暖袋盛,熨心上,冷即换之,候目开,以温酒及清粥稍稍与之。若不先温其心便以火炙,即冷气与火争,必死。
又用毡或藁荐卷之,以索系,令二人相对踏令兖转、往来如衦古旱切,摩展衣也。毡法,候四肢温即止。
魇死,不得用灯火照,不得近前急唤,多杀人。但痛咬其足根及足拇指畔及唾其面必活。
魇不省者,移动些小卧处,徐徐吃之即省。夜间魇者,元有灯即存,元无灯切不可用灯照。又用笔管吹两耳,及取病人头发二七茎捻作绳,刺入鼻中。又盐汤灌之。
又研韭汁半盏灌鼻中,冬用根亦得。
又灸两足大拇指聚毛中三七壮,聚毛,乃脚指向上生茅处。○又皂角末如大豆许吹两鼻内,得嚏则气通,三四日者尚可救。
中恶客忤卒死。凡卒死,或先病,及睡卧间忽然而绝,皆是中恶也。用韭黄心于男左女右鼻内,刺入六七寸,令目间血出即活。○视上唇内沿,有如粟米粒,以针挑破。
又用皂角或生半夏末,如大豆许吹入两鼻。又用羊屎烧烟薰鼻中。又绵浸好酒半盏,手按令汁入鼻中,及提其两手,勿令惊,须臾即活。
又灸脐中百壮,鼻中吹皂角末,或研韭汁灌耳中。
又用生菖蒲,研取汁一盏灌之。
杀伤,凡杀伤不透膜者,乳香、没药各一,皂角子大,研烂,以小便半盏、好酒半盏同煎,通口服。然后用花蕊石散或乌贼鱼骨,或龙骨为末,傅疮口上,立止。
推官宋瑑定验两处杀伤,气偶未绝,亟令保甲各取葱白热锅炒熟,遍傅伤处,继而呻吟,再易葱而伤者无痛矣。曾以语乐平知县鲍旂,及再会,鲍曰:“葱白甚妙。乐平人好斗多伤,每有杀伤公事,未暇诘问,先将葱白傅伤损处,活人甚多,大辟为之减少。”出张声道《经验方》。
胎动不安,凡妇人因争斗胎不安,腹内气刺、痛胀、上喘者:
川芎一两半当归半两
右为细末,每服二钱。酒一大盏煎六分,炒生姜少许在内尤佳。又用苎麻根一大把净洗,入生姜三五片、水一大盏煎至八分,调粥饭与服。
惊怖死者,以温酒一两杯,灌之即活。
五绝及堕、打、卒死等,但须心头温暖,虽经日亦可救。先将“死人”盘屈在地上,如僧打坐状,令一人将“死人”头发控放低,用生半夏末以竹筒或纸简、笔管吹在鼻内。如活,却以生姜自然汁灌之,可解半夏毒。五绝者,产、“魅”、缢、压、溺。治法:单方,半夏一味。
卒暴、堕氵颠 、筑倒及鬼魇死,若肉未冷,急以酒调苏合香圆灌入口,若下喉去可活。 _________________ 本站无版权,图片无水印,文件解压密码为www.xuzhan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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